【小課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發布日期:2022-11-18 09:23 來源: 垣曲縣人民政府 瀏覽次數: 【字體: 大 中 小 】 打印本頁
住房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按照規定把自己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取出來,從而實現住房公積金的價值,發揮其作用的行為。
繳存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未在異地繼續繳存,封存滿半年的;
4、本人及配偶在繳存所在地無自有住房而租賃住房的;
5、離休、退休的;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7、出境定居的;
8、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